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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学院公告

关于做好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费催缴工作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5-10-24 浏览次数:

为确保教学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规范学生学籍管理,本学年开学以来,学院已多次就学费缴纳事宜进行提醒与督促。然而,截至目前,仍有部分学生未能按时完成学费缴纳。为保障每位同学的学业进程不受影响,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现就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缴纳学费事宜,特发布如下通知:

一、补缴学费学生范围

江西应用科技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所有在籍且存在欠费情况的学生。

二、缴费期限

请相关学生务必于2025年11月17日(星期一)16:30前,完成所有欠缴学费的清缴工作。

三、缴费项目及标准

  本校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除学费、电子教材费之外无其他费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代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学费标准:根据江西省教育委员会、江西省物价局、江西省财政厅下达《关于调整成人高、中等学历教育及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赣教计字[2000]163号)文件,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 高达专:1400元/学年,学制2.5年,学费按2.5年收取;

2. 专升本:1700元/学年,学制2.5年,学费按2.5年收取;

3. 高达本:1700元/学年,学制5年,学费按5年收取;

四、学费缴费方式及流程

缴费流程: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江西应用科技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点击“学员中心”-“缴费通道”,并按照提示完成缴费(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五、学费欠缴处理规定

1.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文件内容,学生在校期间需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可予以退学处理。 

2. 根据《江西应用科技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条例》规定,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学生,不予注册。未予注册的学生不得参加课程学习和考核。

3. 对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学费的学生,学校将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学费管理的严肃性和规范性。经研究决定,于2025年11月21日将暂停未按要求缴纳学费学生的课程学习和考核,直至学费缴清为止,因此产生的学业影响后果自负。

4. 请各位学生务必重视此事,及时核对学费缴纳情况,如有任何疑问或困难,请尽快与学校联系,以便协助解决。


监督电话:0791-83652506

手机:18779111118  丁老师

邮箱:2415223926@qq.com

附件:江西应用科技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缴费指南


江西应用科技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10月24日         

附件:

江西应用科技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学生缴费指南



第一步

 关注微信公众号


微信扫描下图二维码关注我校微信公众号“江西应用科技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点击底部菜单“学员中心”→“缴费通道”,进入我校官方缴费主界面,点击“学费、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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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

 登录缴费


进入缴费账号登录界面依次填写后点击“查询”,进入缴费账号登录界面依次填写个人信息后可在“待缴费项目”菜单栏看到目前该缴费用,点击进入可看到该项目费用详情,勾选或全选所缴项目点击“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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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

选择支付方式


在支付确认界面再次检查个人信息无误后, 选择“微信支付”后弹出其官方支付界面,输入密码/指纹即可支付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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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

如何开具电子票据


缴费完后返回主页点击“缴费凭证”,可查到目前账号的缴费凭证,选择想查看的缴费项目进入,进入后可查看到此缴费项目的详情及支付状态,点击“电子票据”,可以看到缴费项目的电子发票的状态,只有“已开票”状态的电子票据才可查看及下载,点击“查看详情”查看发票详情,长按或点击图片下载发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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