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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17 浏览次数:

国家开放大学各分部、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优秀教师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开放大学高质量发展,现启动第二届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教师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办学体系内从事国家开放大学教学工作的专职教师。首届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教师获得者不再参加评选。

二、评选名额

本次计划评选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教师200名左右。各分部、学院向国家开放大学推荐候选人,具体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各分部、学院推荐的候选人中,来自地方学院和学习中心的基层教师原则上不少于分配名额的50%)。

三、评选条件

各分部、学院推荐的候选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坚定政治方向,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关心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三)熟悉开放教育教学规律,具备突出的开放教育教学能力,业务精湛,教学水平高超,效果显著,原则上从事开放大学一线教学工作不少于5年(时间截至202211日)。

(四)专业功底深厚,科研水平较高,遵守学术规范,在学科研究和教学改革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

(五)办学体系内从事国家开放大学教学工作的在编在职专任教师,近5年年度考核合格,原则上至少获得一次“优秀”。

四、评选程序

(一)组织推荐

各分部、学院自行组织评选推荐工作,推荐候选人经本单位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要求向总部学生工作与教师发展部报送推荐材料。

(二)组织评审

总部学生工作与教师发展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表彰人选,经国家开放大学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表彰人选。

(三)表彰宣传

授予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教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各分部、学院应加强优秀教师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工作,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

五、申报材料

(一)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教师推荐表(附件2),一式一份。

(二)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教师推荐人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

(三)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教师事迹材料,一式一份,材料要求准确、生动、详实,有案例、有数据,具有典型性、时代感,篇幅在3000左右为宜,包括不超过500字的摘要。

(四)本人5寸工作或生活照2张(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以上材料均需同时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材料需分管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相关表格可在国家开放大学门户网站http://www.ouchn.edu.cn/、国家开放大学学习网http://www.ouchn.cn/查看下载。

六、工作要求

(一)各分部、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评选推荐,并按照通知要求,于2022515日前将推荐候选人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报送至总部学生工作与教师发展部。电子材料以邮件收件时间为准,纸质材料以材料寄出时间为准。超出规定时间未报送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邮件命名格式为“XX分部+联系人姓名+电话”。

(二)优秀教师评选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凡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不得参加评选,对已入选者,撤销其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七、联系方式

人:张洪锐、杨建辽、李雨朦

联系电话:(01057519295、(01057519290

电子邮箱:yangjl@ouchn.edu.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75号国家开放大学A321

邮政编码:100039

附件1 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 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教师推荐表.doc

附件3 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教师推荐人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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