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学生: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教高字〔2010〕31号)和《江西应用科技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有关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启动2024级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转专业工作。为使此项工作稳步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院2024级的专、本科成人高等教育在籍学生。
二、申请条件及要求
1.基本要求:学生应在我院完成录取时所选专业的学习。如确有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完成本专业学习的,可由学生本人提出转专业申请。
2.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专业:
(1)不得跨报考时的大类;
(2)由低学历层次转入高学历层次的;
(3)应予退学的;
(4)艺术体育类和非艺术体育类不能互转;文史、理科不能互转;
(5) 申请所转专业,学生成人高考成绩没有达到我校当年录取所转专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的;
(6)无正当理由的。
三、申请办理时间
1.8月13日—9月1日,通知有转专业意愿的学生填写《江西应用科技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1)。
2.9月4日—9月15日,将《江西应用科技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纸质材料交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电子稿发邮箱2415223926@qq.com。
3.9月18日-9月28日,我院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转专业事宜。
四、注意事项
1.申请转专业事关学生切身利益,请各位严肃对待此项工作。
2.10月8日后,通知转专业学生在学信网及江西应用科技学院成考云学习平台进行信息核对,核对信息存疑的请与继续教育学院丁老师联系,电话:0791-83652506。
特此通知。
附件1:江西应用科技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江西应用科技学院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8月12日
附件1:江西应用科技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江西应用科技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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